金埔园林(301098):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之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长江保荐”)作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埔园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金埔园林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42号)同意注册,金埔园林于2023年6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52,0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及保荐费490.57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长江保荐于2023年6月14日将剩余的资金人民币51,509.43万元划入募集资金专户。 另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其他发行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5.37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284.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3]8008号《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根据《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购入投资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且存在着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并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可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监事会可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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