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30056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短信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符合公司对各园区场地布局进行优化和调整的经营发展需求,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10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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