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300502):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4-073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1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大道 51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说明: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 上述议案 1.00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3)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议案的所有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24年11月7日17:00前送达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大道510号新易盛证券事务部。 邮编:6102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9:30—11:30时和14:00—17:00时。 3、登记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大道 510 号公司接待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玮 联系电话:028-67087999-8288 联系传真:028-6738892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大道 510 号会议室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号:6102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02”,投票简称为“易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现场会议召开日) 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说明: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1月7日17:00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