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300026):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2、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为有效。基于谨慎性原则,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11月8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来信请寄: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017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8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电 话:022—59623217 传 真:022—59675226 地 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 联系人:杨伊 梁丹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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