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30099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8:15:37 中财网
原标题:同飞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14日以专人送出、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淑春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56名激励对象 175,38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34名激励对象 743,5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0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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