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00002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4-03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0月 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2024-033号《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4年 6月 27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560,587,5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30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派息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 -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0 根据该公式,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如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1.26-0.13=11.13元/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7.39-0.13=17.26元/股。 公司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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