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002116):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8:36:04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海诚: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636.4611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605.6258万元。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第二十一条 …… 公司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增加股本 1,059.1758万股。 公司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增加股 本118.03万股。 公司因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减少股本 12.2512万股。第二十一条 …… 公司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增加股本1,177.2058 万股。 公司因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减少股本 43.0865万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6,636.461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6,605.625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惩事项。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等高级管理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 责人;
第一百三十一条 ……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三十一条 ……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首席合规官;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设立内控与合规管理中心,作为内控合规管理工作 的牵头部门,负责对公司的重要运营行为、下属公司管控、信息披露以及 法律法规遵守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公司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内控 与合规管理中心,该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与其分管的内控合规机构职责 相冲突的其他职务。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设立内控合规管理部门,作为内控合规管理工作的 牵头部门,负责对公司的重要运营行为、下属公司管控、信息披露以及法 律法规遵守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公司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内控合 规管理部门,该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与其分管的内控合规机构职责相冲 突的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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