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301120):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6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19日以电子邮件、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4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静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段婷婷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0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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