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科技(603778):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8:46:20 中财网
原标题:国晟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65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0月 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 1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2,462,75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19.049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和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萍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人,出席 3人,董事长吴君、董事高飞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1人,监事会主席韩振禹、监事张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李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19,373,42797.47732,848,3252.3258241,0000.1969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19,411,82797.50862,835,9252.3157215,0000.1757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19,410,62797.50772,831,6252.3122220,5000.18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11,077,60078.19332,848,32520.1054241,0001.7013
2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11,116,00078.46442,835,92520.0179215,0001.5177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11,114,80078.45592,831,62519.9875220,5001.5566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 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洁、刘斯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0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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