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展(603162):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105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26,44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26,44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10月 30日。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年 7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 7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 7月 28日至 2023年 8月 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 8月 10日,公司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 8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 8月 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 8月 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年 9月 19日,公司完成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9.30万股。 7、2023年 10月 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3年 10月 30日,公司完成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1.00 万股。 9、2024年 8月 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0、2024年 9月 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份已于 2024年 9月 27日上市流通。 11、2024年 10月 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0月30日,故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10月29日届满。 (二)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预留授予的 9名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9.60万股限制性股票(经2023年度权益分派,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20.00万股变更为 29.6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6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644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 3、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 10月 30日。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226,440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事宜的方案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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