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600719):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4-054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及会议资料于会议召开前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工作部署,为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建 设,规范管理职能与机构设置,提升管理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调整方案如下: (一)设置原则 完善公司组织管理功能设置,调整部分管理职能。 (二)内设机构 1.综合管理部 是公司行政后勤及企业管理、内控审计的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管 理、内控审计、文书印信、会议会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务出差及后勤管理。内设内保大队。 2.组织人事部 是公司党群工作、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党 群日常事务、党的建设、宣传教育、干部管理、党员管理、综合治理、机要保密等管理与建设;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廉政教育、违规违纪案件调查和责任追究,协助公司党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公司工会委员会、团委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员工管理、薪酬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 3.生产管理部 是公司生产运行、设备管理、技术管理、资产管理、能源管理、 计量检验、供热稽查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质量检验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生产运行、检修运维、资产管理、计量管理、存货管理、供热稽查等工作。内设检测中心、仓储中心、供热稽查处。 4.财务证券部 是公司经营计划、财务管理、收费管理、证券事务的主管部门, 承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能,负责公司经营计划、会计核算、预算管理、收费管理、资金管理、财产保险、资产价值、关联交易管理、证券事务等管理工作。内设收费中心。 5.物资采购部 是公司非煤物资采购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生产、检修、工程物 资等采购管理工作。 6.安全环境部 是公司安全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 工作。负责健全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研究提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建议,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等。 7.技改工程部 是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制订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 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4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拟 对原东海电厂可利旧资产(含存货)进行报废处置。该部分资产账面净值436万元,曾于2022年7月26日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 转让,流拍时间2022年8月8日。经公司技术部门鉴定,该部分资 产已不具备可使用价值。该部分资产已于2022年年底全额计提减值 准备,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不影响当期利润总额。 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及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认为: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的,可以更真实、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正式、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委员通过了该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编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 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 定期报告》等有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董 事会批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及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会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各项支出合理,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真实、准确,有关提留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委员通过了该报告,并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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