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688608):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闻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是科技”)和恒玄(西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玄西安”)作为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公司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5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2.0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6,21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331.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878.1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18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恒玄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以及公司历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将全资子公司恒玄智能作为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的实施主体; (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将全资子公司恒玄北京作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终止“Type-C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追加至“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 (4)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将全资子公司杭州溪棠作为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的实施主体; (5)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将全资子公司恒玄深圳和恒玄武汉作为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的实施主体。 三、新增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了更好发展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闻是科技为“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的实施主体。除此以外,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闻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200号2幢3层 注册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科技、计算机科技、通信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开发,计算机软硬件、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的研发,贸易经纪与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全资子公司恒玄西安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恒玄(西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 10号中铁西安中心 12105 注册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网路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是从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实施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仅新增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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