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301075):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301075 证券简称: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4-099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0号)同意注册,多瑞医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54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204.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3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 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总 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议存款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制定如下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 募集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 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釆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三)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相关意 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000万元(含本数)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 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5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