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601872):招商轮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目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会议议案........................................................................................................................ 3 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 4 议案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 5 议案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5 议案1.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5 议案1.0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金额、数量和比例 .............................. 6 议案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7 议案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7 议案1.07: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 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 7 议案1.08:办理本次会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 .................................................. 8 现场投票注意事项...................................................................................................... 11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股东大会”或“大会”)期间依法 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通过列席或视频方 式参加本次会议。 二、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 的各项工作。 三、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 作。 四、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 责。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 权利,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每一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不得超 过三分钟。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 发言结束后,即可进行大会表决。 八、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方法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8日公告的《关 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64]号),本次会议共审议1项议案。议案1有8项子议案, 分别是议案1.01-1.08,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并逐项表决。 九、本次大会审议了大会议案后,应对此作出决议,根据 《公司章程》,特别决议案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 案1包括8项子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均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 次股东大会没有普通决议案。 十、公司聘请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议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董事长冯波鸣先生提议,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等 资金来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进行股份回购,公司于2024年1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轮船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方案》。董事长提议、董事会会议决议以及回购方案的具 体内容请见公司2024年10月14日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公司董 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号)、2024年10月18日发布的《招商轮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号)、《招商轮船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3]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方案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需逐项审议。 具体回购方案拟通过8项子议案逐项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避 免公司价值被资本市场长期低估,公司拟以自有/自筹等资金来 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 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议案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6个月; (2)公司最近1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 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 关规定; (5)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议案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将结合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状况确定。 议案 1.0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金额、数量和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 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2,200万元(含本数)且 不超过人民币44,300万元(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10.85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约为4,082.9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按回 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46.08万股,约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0.2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议案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议案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 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 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 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 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 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 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议案 1.07: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 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 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本次 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 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作 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 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 议案 1.08:办理本次会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 理回购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 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 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 体方案包括回购价格和金额上限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 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 进行相关申报;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 体实施回购方案; (6)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 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实 施回购方案; (7)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在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的情 形下,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及相关的 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8)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如需)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9)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具 体用途、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进行合理调整; (10)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 方法; (11)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或者其授 权人士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具体事宜; (12)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 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 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议案,需对8项子议案进行逐项表 决,请各位股东审议。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现场投票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1项议案,包含8个子议案,请针对8个子 议案,分别在“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中选择一项打“√”,多选、不选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表决内容填写完毕后,请在“股东或被授权人签名”处签署 填票人的姓名,未签名或无法辨认签名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表决票填妥后,请投入现场指定投票箱。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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