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000582):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9:36:02 中财网
原标题:北部湾港: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096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元(含税);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监管政策导向,使投资者及时分享本公司
发展红利,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信心,综合考虑
股东利益,拟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1-9
月实现净利润1,011,054,140.7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915,943,906.80元,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
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3,466,499.92元后,2024年
中期可供分配利润为862,477,406.88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元(含税),
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0月
23日公司总股本为2,277,556,392股,以此测算,预计派发现金
红利总额为343,911,015.19元,占202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 37.55%,占 2024年 1-9月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39.87%。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
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
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4年-2026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
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
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
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
并对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进行授权安排,同意授权董事会
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
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
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4年-2026年)》等规定,符合公
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
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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