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菁荣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李雪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雪梅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李雪梅女士将被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李雪梅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监事之前,李雪梅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封晓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本议案尚须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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