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下午2:00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关于<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4-2026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86)。 3、其他事项 (1)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1月14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若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冠卿 联系电话:010- 50911288 传真:010-5091129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72;投票简称:海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1、授权委托书中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填写“同意”、 “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本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必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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