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孙国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孙国平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孙国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孙国平先生原定任期为2024年04月08日至2026年10月25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孙国平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起生效。孙国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国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孙国平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李雪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雪梅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接任孙国平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的职务。 李雪梅女士属于“董事、监事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情况,其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聘任理由如下: 1、李雪梅女士于2023年10月26日起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提交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报告后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鉴于李雪梅女士具有丰富的法律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了解公司经营及业务情况,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的基础上,提名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雪梅女士简历 李雪梅,女,1990年0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云服务业务部市场专员;历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风险法务部风险管理岗、主管、高级主管、部门经理助理;2023年10月26日起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目前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风险法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雪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雪梅女士现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风险法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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