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301106):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监事会召开3日前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成军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张成军先生、张伟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张成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提名张伟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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