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600222):太龙药业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司”)。 ? 担保人: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饮片 公司”),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药饮片公司为 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药饮片公司已实际为公司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 拾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担保;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审批具体融资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4-016号)。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 药饮片公司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在债权确定期间(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 月24日止)内与公司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 币2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药饮片公司已就本次担保事宜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06786295N 3、注册资本:人民币57,388.6283万元 4、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成立日期:1998年8月31日 6、法定代表人:尹辉 7、注册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 8、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销售(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凭有效许 可证经营);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药用植物的种植、销售(按国家有关规定);医疗器械的销售;卫生消毒用品的销售(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的销售;咨询服务,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9、主要股东: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37%股权, 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71%股权。 10、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2、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药饮片公司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 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保证人: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22,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债权确定期间: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4日 止 4、保证范围:债权确定期间内累计产生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主债权本金,以及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 5、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 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14,110.65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8.94%;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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