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动联科(68858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20:11:05 中财网
原标题:芯动联科: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4-029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东锋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调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26.74元/股调整为26.612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归属80.001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5.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确定2024年10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26.61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授予66.84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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