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002463):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陈梅芳女士、高启全先生、林明彦先生、吴传林先生、王永翠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陈梅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通过。 《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 2024年 10月 25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允性、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 况和整体审计需要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4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本项议案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通过。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4年10月25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新建人工智能芯片配套高端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新建应用于半导体芯片测试及下一代高频高速通讯领域的高层高密度互连积层板研发与制造项目的议案》,决议在昆山青淞厂投资新建应用于半导体芯片测试及下一代高频高速通讯领域的高层高密度互连积层板研发与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约为19.8亿元人民币。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市场和实际经营情况,决议暂缓实施上述项目建设。 现根据印制电路板市场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议,同意将上述项目调整为人工智能芯片配套高端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下称“本项目”),生产高层高密度互连积层板,以满足高速运算服务器、人工智能等新兴计算场景对高端印制电路板的中长期需求,本项目将分两阶段实施,投资总额预计约为43亿元人民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等具体情况,对本项目的投资总额(在30%的幅度范围内)、项目进程、市场定位等具体规划进行调整,以提高本项目的竞争力和适应性。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公司关于新建人工智能芯片配套高端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的公告》详见2024年10月25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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