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股份(300956):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20:30:48 中财网
原标题:英力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债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作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英力股份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2号)核准,公司于 2022年 7月 21日公开发行了 3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为 3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8,039,405.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960,594.3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 7月 27日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20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英力转债”于 2024年 6月 18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已经全部转股或由发行人赎回,2024年 7月 29日,“英力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公司于 2024年 9月 9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预计投 资总额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截止2024年10月23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1安徽飞米新能源 分布式光伏电站 投资项目安徽飞米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 司18,457.3318,457.33905.06
2PC合金精密结 构件技术改造项 目英力电子科技 (重庆)有限 公司2,929.002,929.00927.75
3飞米智慧能源源 网荷储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湖北飞米储能 科技有限公司2,996.492,996.4945.03
合计24,382.8224,382.821,877.84  
截至 2024年 10月 23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2,676.8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1,006.39万元,手续费支出 0.29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676.89万元)。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年 8月 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 8月 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 8月 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 9月 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基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现阶段可转债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预计约 456.00 万元(按贷款利率与募集资金专户协定存款利率差计算,最终补充流动金额以实际为准)。因此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本次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同时,公司将不会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
2024年 10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英力股份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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