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建电子(301121):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箱的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独立董事汤四新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与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的议案》 为了积极响应和满足市场客户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和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532.14万元,通过全资孙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拟同意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开立账户银行和账户存放金额、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 本次项目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汤四新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黎永绿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吕大龙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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