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30048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4-088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0月 18日以通讯方式(电话及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4名,分别为吴海江、周展、项思英、葛艾继),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沃邦”)使用额度不超过 84,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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