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30060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103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3日以 专人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23日16:00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 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 秀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编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 季度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 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为了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运营优 势,进一步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与东莞市晨拓智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拓智米”)共同投资设立矩阵智控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矩阵智控”);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其中:拓斯达技术 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1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晨拓智米拟以 货币资金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本次投资完成后,矩阵 智控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根 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7.85元/股调整为7.81元/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55.652万股限 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 销资产的议案》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2024年1月至9月)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3,984,039.07元,核销资产2,108,496.32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三季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期限3年;向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人民币,期 限3年。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 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