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300379):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21:01:39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通: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4-109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或“公司”)于 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0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10月2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77)。

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80)。

4、2020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000,000股,调整为17,600,000股,授予价格由38.32元/股,调整为23.8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年7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3.88元/股,调整为23.7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3.79元/股,调整为23.7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4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期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8227 号及大华审字[2024]001600号,公司 2019年度和 2022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499,969,903.75元及791,125,966.87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长率为58.23%,公司设定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成。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公司应作废 38名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513.60万股限制性股票。至此,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束。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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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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