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30035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4-072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由李平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围绕国同意新增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上市公司的内控制度,规范公司的证券投资决策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者和上市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 2024年 11月 11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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