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002303):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4-049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以邮件方式于2024年10月17日送达。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10:00起,在美盈森大厦B座1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治军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政策,提高分红水平、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第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份实现归属883,369,970.58元为基数,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8,869,663.10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37,170,585.18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现金红利 689,095,658.25元,母公司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可供分配利润为 642,575,234.41元。 按照《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的有关规定,现提议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531,323,6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183,758,842.20元(含税)。 若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引起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董事会根据公司最新经营与财务状况,同时为了增强股东回报,制订了上述现金分红预案,具体如下: 1、近三年一期公司业绩保持较快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高于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董事会认为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依靠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相匹配: (1)近三年一期(2021年至2024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60,517.02万元、412,964.79万元、351,296.23万元、294,363.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890.74万元、13,463.37万元、19,609.23万元、21,873.67万元。整体来看,近年来公司收入稳中有进,净利润较快增长。 (2)近三年一期(2021年至2024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766.28万元、49,430.33万元、48,042.69万元、36,652.57万元,均高于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水平。整体而言,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保持良好水平,说明公司依靠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 2、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且有利于增强股东回报,具体如下: (1)目前,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9,609.23万元,同比增长 45.65%;2024年 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1,873.67万元,同比增长35.23%。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37.50%,处于行业较低水平。 (2)2021年末至2024年9月末,公司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117,378.46万元、154,487.13万元、165,722.40万元、115,243.56万元,营运资金规模保持了较高水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营运资金为96,867.67万元,仍较为充裕,足以支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3)未来公司仍具备持续分红空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4,257.52万元,本次利润分配占比为28.60%。 (4)除本次利润分配外,公司短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2024年 11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2)。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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