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301382):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4-094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创新”)持有公司股份 33,022,080股(占公司当前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数量的 15.1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560,121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3%。 注:上述总股本指公司当前剔除已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数量 218,670,710股,下同。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海峡创新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进一步整合和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及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6,560,121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3%。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数量将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的 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将相应调整。 6、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海峡创新做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1)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前述股份; (2)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减持本公司持有的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将遵守如下规定: ①减持条件:对于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在解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 ②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③减持价格: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具体确定。 ④信息披露: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⑤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峡创新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海峡创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实施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峡持有公司股份数中 30,254,000股仍处于质押状态,257,309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待质押、司法冻结解除后方可流通。该部分股票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况。 2、由于海峡创新原控股子公司好医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至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进而导致海峡创新 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2023年 11月 21日海峡创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3003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 5月 10日,海峡创新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13号)。2024年 8月 1日,海峡创新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3号),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万元罚款。截至目前,海峡创新已对 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存在尚未整改完毕事项,且已足额缴纳罚款。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海峡创新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地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峡创新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意向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本项第二条中海峡创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与上市公司无关,且海峡创新已足额缴纳罚款。海峡创新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股东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股东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股东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缴纳罚款银行结算凭证。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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