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600072):镶黄旗盛世鑫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7:05:57 中财网

原标题:中船科技:镶黄旗盛世鑫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镶黄旗盛世鑫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08年 01月由盛世鑫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镶黄旗新宝拉格镇注册成立,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万元,该出资业经锡林浩特安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锡安会验字(2008)第 002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2010年 7月,盛世鑫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国宏鼎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 1月,公司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万元。新增出资由自然人马辉、刘磊、刘志敏分别以人民币 1,200万元、400万元、400万元缴纳,此次增资业经太仆寺旗昌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太会验字(2012)04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2012年 2月,公司自然人股东马辉、刘志敏、刘磊分别将其持有的 999万元、400万元、400万元股份转让给股东国宏鼎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东国宏鼎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0%,自然人股东马辉持股 10%。

2014年 8月,公司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595.83万元,由股东国宏鼎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马辉分别按照其持股比例出资 2,336.25万元、259.58万元,该出资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出具中兴财光华(皖)审验字(2014)第 3007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此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05.8298万元。

2014年 10月,经中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同意其子公司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 2023年 2月 2日更改名称,曾用名:中船风电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中船海装(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不超过净资产 2,813.37万元收购无负债的镶黄旗盛世鑫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国宏鼎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马辉签订《股权暨风场项目转让合同》,受让国宏鼎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90%股权,马辉持有的公司 10%股权。

2017年 4月,经中船重工集团公司批准,同意注销镶黄旗盛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及镶黄旗盛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17年 11月,经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同意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增资 15,394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20,000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新宝拉格镇第二居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28670654804K,法定代表人:张成。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筹建。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1年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2023年 12月 31日、2024年 8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摊销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四、12、附注四、13、附注四、15和附注四、21。

1、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2、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个月。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四、9。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 租赁应收款;
?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组合 1:应收外部单位客户
? 应收账款组合 2:应收集团关联方
? 应收账款组合 3: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 1:应收外部单位
? 其他应收款组合 2:应收集团关联方
? 其他应收款组合 3:保证金、备用金及押金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 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9、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0、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低值易耗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1、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四、17。

1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20 4 4.80
房屋、建筑物
5-20 0-4 4.80-19.20
机器设备
4-10 0-4 9.60-25.00
运输工具
3-5 0-4 19.20-33.33
电子设备及其他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四、17。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2021年 1月 1日以前)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6)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3、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四、17。

14、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5、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年) 摊销方法
软件 5 平均年限法
50
土地使用权 平均年限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四、17。

16、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17、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8、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9、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1、收入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四、8(5)。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为电力销售,其对应的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本公司电力产品销售于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的省电网公司时,予以按照相应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认电力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工程施工
本公司工程施工业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产出法,具体根据累计已履约的工程量/预计总工程量确定。

提供劳务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公司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确认收入。对于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按照各单项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项服务。各项服务的单独售价依据本公司单独销售各项服务的价格得出。

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22、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23、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4、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5、租赁
2021年 1月 1日以前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021年 1月 1日以后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四、26。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 4万元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6、使用权资产(2021年 1月 1日以后)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四、17。

27、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应急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8、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
财政部于 2021年 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号”)。

解释第 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本公司自 2022年 1月 1日起执行解释第 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解释第 15号规定,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采用解释第 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
财政部于 2022年 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号”)。

解释第 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 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采用解释第 16号“关于租赁业务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判断”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3、前期重大差错更正
无。

六、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二)优惠税负及批文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08]156号),本公司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对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 50%的税收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告 2020年第 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的规定,本公司所从事的产业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所规定的产业项目,自 2021年至 2030年期间,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 51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第 46号)的规定,2008年 1月 1日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8]第 116号)中列明了可以享受该税收优惠的具体项目,其中包括本公司从事的风力发电项目。镶黄旗盛世鑫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02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3-202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 2024.8.31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28,343,883.70 13,658,803.72 70,330,654.53 9,921,714.87
其他货币资金
合 计 28,343,883.70 13,658,803.72 70,330,654.53 9,921,714.87 2、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2024.8.31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账 龄
1年以内 114,229,287.15 78,185,505.63 64,918,429.86 58,084,372.09 1至 2年 56,067,619.37 56,067,619.37 49,591,487.77 208,398.53 2至 3年 49,591,487.77 49,591,487.77 208,398.53
208,398.53 208,398.53
3年以上
小 计 220,096,792.82 184,053,011.30 114,718,316.16 58,292,770.62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减:坏账准备 5,033,397.87 5,033,397.87 1,691,213.12 7,345.55 合 计 215,063,394.95 179,019,613.43 113,027,103.04 58,285,425.07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应收账款
2024.8.31
种 类
预期信用 计提比
账面余额 比例% 净额
损失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20,096,792.82 100.00 5,033,397.87 2.28 215,063,394.95 其中:
应收外部单位 5,057,950.99 2.30 5,057,950.99
应收集团关联方
215,038,841.83 97.70 5,033,397.87 2.34 210,005,443.96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
合 计 220,096,792.82 100.00 5,033,397.87 2.28 215,063,394.95 (续上表)
2023.12.31
种 类
计提比
账面余额 比例% 预期信用损失 净额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184,053,011.30 100.00 5,033,397.87 2.73 179,019,613.43
备:
其中:
应收外部单位 13,411,288.44 7.29 13,411,288.44
应收集团关联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
170,641,722.86 92.71 5,033,397.87 2.95 165,608,324.99

合 计 184,053,011.30 100.00 5,033,397.87 2.73 179,019,613.43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续上表)
2022.12.31
种 类
计提比
账面余额 比例% 预期信用损失 净额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114,718,316.16 100.00 1,691,213.12 1.47 113,027,103.04
备:
其中:
应收外部单位 8,850,810.49 7.72 8,850,810.49
应收集团关联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
105,867,505.67 92.28 1,691,213.12 1.60 104,176,292.55

合 计 114,718,316.16 100.00 1,691,213.12 1.47 113,027,103.04 (续上表)
2021.12.31
种 类
计提比
账面余额 比例% 预期信用损失 净额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58,292,770.62 100.00 7,345.55 0.01 58,285,425.07
备:
其中:
应收外部单位 8,492,884.32 14.57 8,492,884.32
应收集团关联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
49,799,886.30 85.43 7,345.55 0.01 49,792,540.75

合 计 58,292,770.62 100.00 7,345.55 0.01 58,285,425.07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外部单位
2024.8.31
项目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5,057,950.99
1至 2年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至 3年
3年以上
合 计 5,057,950.99
(续上表)
2023.12.31
项目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3,411,288.44
1年以内

1至 2年
2至 3年
3年以上
13,411,288.44
合 计
(续上表)
2022.12.31
项目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8,850,810.49
1至 2年
2至 3年

3年以上
合 计 8,850,810.49
(续上表)
2021.12.31
项目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8,492,884.32
1至 2年
2至 3年
3年以上
合 计 8,492,884.32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
2024.8.31
项目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109,171,336.16
56,067,619.37 1,827,708.43 3.26
1至 2年
2至 3年 49,591,487.77 3,185,950.81 6.42
3年以上 208,398.53 19,738.63 9.47
215,038,841.83 5,033,397.87 2.34
合 计
(续上表)
2023.12.31
项目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64,774,217.19
1至 2年 56,067,619.37 1,827,708.43 3.26
2至 3年 49,591,487.77 3,185,950.81 6.42
208,398.53 19,738.63 9.47
3年以上
合 计 170,641,722.86 5,033,397.87 2.95
(续上表)
2022.12.31
项目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56,067,619.37
1至 2年 49,591,487.77 1,677,354.04 3.38
2至 3年 208,398.53 13,859.08 6.65
3年以上
合 计 105,867,505.67 1,691,213.12 1.60
(续上表)
2021.12.31
项目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49,591,487.77
1至 2年 208,398.53 7,345.55 3.52

2至 3年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21.12.31
项目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3年以上
合 计 49,799,886.30 7,345.55 0.01
(3)各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变动金额
类 别 2023.12.31 2024.8.31
收回或 转销或
计提
转回 核销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5,033,397.87 5,033,397.8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外部单位
应收集团关联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 5,033,397.87 5,033,397.87
合 计 5,033,397.87 5,033,397.87
(续上表)
本期变动金额
类 别 2022.12.31 2023.12.31
收回或 转销或
计提
转回 核销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691,213.12 3,342,184.75 5,033,397.87 应收外部单位
应收集团关联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 1,691,213.12 3,342,184.75 5,033,397.87 合 计 1,691,213.12 3,342,184.75 5,033,397.87
(续上表)
本期变动金额
类 别 2021.12.31 2022.12.31
收回或 转销或
计提
转回 核销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7,345.55 1,683,867.57 1,691,213.1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外部单位
应收集团关联方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 7,345.55 1,683,867.57 1,691,213.12
合 计 7,345.55 1,683,867.57 1,691,213.12
(续上表)
本期变动金额
类 别 2021.1.1 2021.12.31
收回或 转销或
计提
转回 核销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345.55 7,345.55
应收外部单位

应收集团关联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 7,345.55 7,345.55
合 计 7,345.55 7,345.55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债务人名称 2024.8.31 占应收账款合计的比例(%) 坏账准备
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 100.00
220,096,792.82 5,033,397.87
(续上表)
2023.12.31
债务人名称 占应收账款合计的比例(%) 坏账准备
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 184,053,011.30 100.00 5,033,397.87
(续上表)
债务人名称 2022.12.31 占应收账款合计的比例(%) 坏账准备
100.00
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 114,718,316.16 1,691,213.12
(续上表)
债务人名称 2021.12.31 占应收账款合计的比例(%) 坏账准备
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 58,292,770.62 100.00 7,345.55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3、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024.8.31 2023.12.31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年以内 93,329.21 88.84 1,055,785.69 100.00
1至 2年 11,727.32 11.16
2至 3年
3年以上
合 计 105,056.53 100.00 1,055,785.69 100.00
(续上表)
2022.12.31 2021.12.31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年以内 70,204.42 100.00 404,553.61 100.00
1至 2年
2至 3年
3年以上
合 计 70,204.42 100.00 404,553.61 100.00
(2)各报告期期末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预付款项合
债务人名称 2024.8.31 坏账准备
计的比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
54,381.89 51.77
郭勒销售分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
38,947.32 37.07
勒供电分公司
镶黄旗青格勒物业有限公司 11,727.32 11.16
合 计 105,056.53 100.00
(续上表)
占预付款项合
债务人名称 2023.12.31 坏账准备
计的比例(%)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镶黄旗青格勒物业有限公司 105,546.12 10.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
61,934.55 5.87
林郭勒销售分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
13,305.02 1.25
郭勒供电分公司
1,055,785.69 100.00
合 计
(续上表)
占预付款项合
债务人名称 2022.12.31 坏账准备
计的比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
60,200.70 85.75
郭勒销售分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
8,803.72 12.54
勒供电分公司
北京中科卓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200.00 1.71
合 计 70,204.42 100.00
(续上表)
占预付款项合
债务人名称 2021.12.31 坏账准备
计的比例(%)
镶黄旗林业和草原局 346,474.60 85.6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
32,599.01 8.06
郭勒销售分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
20,000.00 4.94
勒供电分公司
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协鑫能源有限公司 5,000.00 1.24
北京中科卓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80.00 0.12
合 计 404,553.61 100.00
4、其他应收款
项 目 2024.8.31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24,603.03 524,603.03
合 计 524,603.03 524,603.03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其他应收款项
2024.8.31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账 龄
1年以内 524,603.03 524,603.03 24,476,766.58
1至 2年 24,476,766.58
24,476,766.58 24,476,766.58
2至 3年
3年以上
小 计 25,001,369.61 25,001,369.61 24,476,766.58 24,476,766.58 减:坏账准备 24,476,766.58 24,476,766.58 24,476,766.58 24,476,766.58 524,603.03 524,603.03
合 计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其他应收款项
2024.8.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价值
预期信用
比例
金额 金额
(%) 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24,476,766.58 97.90 24,476,766.58 100.00
其他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524,603.03 2.10 524,603.03
应收款项
其中:应收外部单位
应收集团关联方
保证金、备用金及押
524,603.03 2.10 524,603.03

合 计 25,001,369.61 100.00 24,476,766.58 100.00 524,603.03 (续上表)
2023.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价值
预期信用
比例
金额 金额
(%) 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24,476,766.58 97.90 24,476,766.58 100.00
他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524,603.03 2.10 524,603.03
款项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其中:应收外部单位
应收集团关联方
524,603.03 2.10 524,603.03
保证金、备用金及押金
合 计 25,001,369.61 100.00 24,476,766.58 100.00 524,603.03 (续上表)
2022.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价值
预期信用
比例
金额 金额
(%)
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24,476,766.58 100.00 24,476,766.58 100.00
他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项
其中:应收外部单位

应收集团关联方
保证金、备用金及押金
合 计 24,476,766.58 100.00 24,476,766.58 100.00
(续上表)
2021.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
预期信用
比例
价值
金额 金额
(%) 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24,476,766.58 100.00 24,476,766.58 100.00
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其中:应收外部单位

应收集团关联方

保证金、备用金及押金
合 计 24,476,766.58 100.00 24,476,766.58 100.00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2024.8.31
债务人名称
预期信用损 计提理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失率(%) 由
镶黄旗中海鑫源新能源 预计无法
19,226,766.58 19,226,766.58 100.00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回
国宏翰博(北京)能源科 预计无法
3,675,000.00 3,675,000.00 100.00
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回
国宏鼎盛(北京)投资有 预计无法
1,575,000.00 1,575,000.00 100.00
限公司 收回
合计 24,476,766.58 24,476,766.58 100.00
(续上表)
2023.12.31
债务人名称
预期信用损 计提理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失率(%) 由
镶黄旗中海鑫源新能源 预计无法
19,226,766.58 19,226,766.58 100.00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回
国宏翰博(北京)能源科 预计无法
3,675,000.00 3,675,000.00 100.00
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回
国宏鼎盛(北京)投资有 预计无法
1,575,000.00 1,575,000.00 100.00
限公司 收回
24,476,766.58 24,476,766.58 100.00
合计
(续上表)
2022.12.31
债务人名称
预期信用损 计提理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失率(%) 由
镶黄旗中海鑫源新能源 预计无法
19,226,766.58 19,226,766.58 100.00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回
国宏翰博(北京)能源科 预计无法
3,675,000.00 3,675,000.00 100.00
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回
国宏鼎盛(北京)投资有 预计无法
1,575,000.00 1,575,000.00 100.00
限公司 收回
合计 24,476,766.58 24,476,766.58 100.00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续上表)
2021.12.31
债务人名称
预期信用损 计提理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失率(%) 由
镶黄旗中海鑫源新能源 预计无法
19,226,766.58 19,226,766.58 100.00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回
国宏翰博(北京)能源科 预计无法
3,675,000.00 3,675,000.00 100.00
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回
国宏鼎盛(北京)投资有 预计无法
1,575,000.00 1,575,000.00 100.00
限公司 收回
合计 24,476,766.58 24,476,766.58 100.00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组合
2024.8.31 2023.12.31
组合名称
计提比 坏账准 计提比 坏账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例(%) 备 例(%) 准备
保证金、备用金及押金 524,603.03 524,603.03
(续上表)
2022.12.31 2021.12.31
组合名称
计提比 坏账准 计提比 坏账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例(%) 备 例(%) 准备
保证金、备用金及押金
③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未来 12个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合计
月预期信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
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2023.12.31 24,476,766.58 24,476,766.58
期初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未来 12个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合计
月预期信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
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4.8.31 24,476,766.58 24,476,766.58
(续上表)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未来 12个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合计
月预期信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
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2022.12.31 24,476,766.58 24,476,766.58
期初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3.12.31 24,476,766.58 24,476,766.58
(续上表)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未来 12个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合计
月预期信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
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2021.12.31 24,476,766.58 24,476,766.58
期初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未来 12个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合计
月预期信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
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2.12.31 24,476,766.58 24,476,766.58
(续上表)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未来 12个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合计
月预期信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
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2021.1.1
期初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24,476,766.58 24,476,766.58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1.12.31 24,476,766.58 24,476,766.58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④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占其他应
收款项合
债务人名称 款项性质 2024.8.31 账龄 坏账准备
计的比例
(%)
镶黄旗中海鑫源新能(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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