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业股份(000960):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7:20:20 中财网
原标题:锡业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48721 债券简称:24锡 KY01
债券代码:148747 债券简称:24锡 KY0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刘路坷先生、董事张扬先生、吴红星先生、陈雄军先生和李德宁先生联名提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18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公司 9名董事。应参与此次会议表决董事 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名。本次临时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9票,其中同意票数 9票,反对票数 0票,弃权票数 0票,选举李师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根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四条之规定,经公司董事刘路坷先生、吴红星先生、张扬先生和袁蓉丽女士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选举,李师勇先生(简历附后)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2026年 2月 3日)止。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9票,其中同意票数 9票,反对票数 0票,弃权票数 0票,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绩效薪酬委员会结合 2023年公司生产经营完成效果和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薪酬考核提出建议并经董事会审议结果如下:

序 号姓 名职 务任职 状态年度薪酬 (万元)2023年度取薪 时段
1刘路坷董事长、总经理现任203.462023年 1-12月
2陈雄军董事、副总经理现任119.222023年 2-12月
3王建伟副总经理现任72.832023年 1-12月
4岳 敏财务总监现任141.062023年 1-12月
5黄 适副总经理现任128.932023年 2-12月
6杨佳炜董事会秘书、首席 合规官、总法律顾 问现任86.592023年 1-12月
7刘 彬副总经理离任9.182023年 1月
8吴建勋董事、副总经理离任6.672023年 1月
此外,根据考核结果,其他在公司取薪的非独立董事及监事 2023年度薪酬如下:

序号姓 名职 务任职 状态年度薪酬 (万元)2023年度取薪 时段
1张 扬职工董事现任109.782023年 2-12月
2王 金职工监事现任44.782023年 3-12月
3刘定 海职工监事离任40.712023年 1-10月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非独立董事、监事未在本公司取薪。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9票,其中同意票数 9票,反对票数 0票,弃权票数 0票,报告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董事会绩效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提名委员会委员简历
李师勇,男,1974年 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毕业后就职于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2015年至云南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云南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云南锡业建设集团(地产龙马)公司党委委员、党委书记、云南锡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云南锡业龙马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个旧锡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李师勇先生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师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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