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至15:00。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8日工作日 时间上午8:00-12:30;下午13:3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1月8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 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23662)。 (四)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仕奇、甘桂林 联系电话:0769-87387777 传真:0769-87367777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编:523662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六、备查文件 (一)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宜安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0328”,投票简称:“宜安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至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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