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30077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0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权秋红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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