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勒新材(300700):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 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9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01.60万股(调整后);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7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9.99%。其中,首次授予87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8.12%,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1.31%;预留授予 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87%,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8.69%。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11.36元/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00%。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29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年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2年-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年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年度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年度考核目标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年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同时,针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业绩考核目标实际达成率 R为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实际达成率的孰高值,实际达成率=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激励对象的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7、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1年 12月 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1年 12月 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 12月 21日至 12月 30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69号),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2年 1月 5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2)。 5、2022年 1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2年 12月 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7、2023年 3月 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3年 3月 23日,公司披露《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首次授予第一批次的 28名激励对象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 344万股,归属日为 2023年 3月 27日。 9、2024年 10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4日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年 4月 4日实施完毕,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 2022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21,532,581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8股;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年 5月 13日实施完毕,以现有总股本(278,752,64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184,400股后的 275,568,2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将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1.36元/股调整为 4.419元/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16.00万股调整为 1,804.3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 516万股调整为 1,300.3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由 200.00万股调整为 504.00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 10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4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01.60万股(调整后)。 董事段志明、段志勇、钟建明、康戒骄为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 3名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票,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年 12月 9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3年 12月 11日至 2024年 12月 6日,截至目前,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以上满足归属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期:2022年 12月 9日。 (二)归属数量:201.60万股(调整后)。 (三)归属人数:4人。 (四)授予价格:4.419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调整后):
(一)监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4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01.60万股(调整后)。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可归属的 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调整、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应当参照股票期权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人数变动、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授予日后,公司已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对应的等待期内对授予限制性股票产生的激励成本进行摊销。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201.60万股(调整后),不考虑其他因素,办理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增加,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备查文件 1、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6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