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许广彬先生,原因如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席位共 9位,其中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提名的席位共 7位;经公司核查,未发现司法拍卖的三方竞买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及截止 2024年9月 10日的公司其他前十大股东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未发现司法拍卖的三方竞买人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27,254,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4%。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法院将强制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所持有的 1,670,19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公司于2024年 8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上述司法执行已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由 53,743,043股减少至 52,072,853股,持股比例由 26.71%减少至 25.88%。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所持的公司 24,818,7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于 2024年 9月 15日 10时至 2024年 9月 16日 10时(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item.taobao.com)拍卖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4-050),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由 52,072,853股减少至 27,254,103股,持股比例由 25.88%减少至 13.54%。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许广彬先生,原因如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席位共 9位,其中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提名的席位共 7位;经公司核查,未发现司法拍卖的三方竞买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及截止 2024年 9月 10日的公司其他前十大股东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未发现司法拍卖的三方竞买人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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