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600039):四川路桥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人数7人,实际出席人数7人,其中监事栾黎、谭德彬、赵帅、刘胜军、李亚舟以通讯方式参会。 (四)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黄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金口河至西昌、昭觉至普格高速公路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下属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集团)、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交公司)、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路航公司)及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通公司)放弃控股,以参股的方式与公司关联方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金口河至西昌、昭觉至普格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73.23亿元,项目自筹资本金比例为20.20%,约为135.99亿元。本公司总持股比例为2.3%,其中路桥集团、交建集团、川交公司、路航公司、盛通公司分别持股1.2%、0.7%、0.1%、0.2%、0.1%,共需投入项目资本金约为3.13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4-103的《四川路桥关于子公司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金口河至西昌、昭觉至普格高速公路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1、投保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该事项全体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均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