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诺思兰德(430047):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暨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74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暨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诺思兰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生物制药公司”)为满足“生物药物产业化项目(亦称:生物工程新药产业化项目)”的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安装投入及后续发展建设等的资金需求,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额度期限 10年。担保情况详见“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金额为 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2.21%,在取得银行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后,公司及生物制药公司将根据资金的实际需求在贷款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诺思兰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由控股子公司北京诺思兰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无关联董事,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8,000.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5,321.29万元的 10%;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生物制药公司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7.1.11条及《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诺思兰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开发区东区靓丽五街 19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开发区东区靓丽五街 19号 注册资本:2,717.4万元 实缴资本:2,717.4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松山 主营业务: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0年 9月 20日 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217,126,465.10元 2023年 12月 31日流动负债总额:173,236,729.21元 2023年 12月 31日净资产:36,298,882.55元 2023年 12月 31日资产负债率:83.28% 2023年营业收入:486,238.54元 2023年利润总额:-227,073.86元 2023年净利润:-254,066.01元 审计情况:相关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生物制药公司与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由生物制药公司提供如下担保:(1)以名下项目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以及已建成及尚未建成的项目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如下:
由公司提供如下担保:(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以对生物制药公司的 80.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具体担保事项及条款内容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生物制药公司向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生物制药公司及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贷款的顺利取得及解决“生物药物产业化项目(亦称:生物工程新药产业化项目)”的资金需求问题。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生物制药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暨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解决“生物药物产业化项目(亦称:生物工程新药产业化项目)”的资金需求问题,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诺思兰德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七、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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