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兰德(430047):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71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 5号 A406室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 10月 18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马素永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人。 监事高钟镐因公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2024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2)。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诺思兰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由控股子公司北京诺思兰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生物药物产业化项目”的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安装投入及后续发展建设等的资金需求,控股子公司北京诺思兰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额度期限10年,由控股子公司北京诺思兰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暨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10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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