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农(831855):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2. 关联方关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台州市路桥区横街玻璃钢制品厂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公司。 3. 交易的基本内容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台州市路桥区横街玻璃钢制品厂主要为公司提供少量生产所需零部件。因客户需求,偶尔向利欧股份采购微量的水泵产品及部件。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关联销售主要系本公司向利欧股份提供部分清洗机械产品及陶瓷热喷涂服务。 (3)房屋租赁:利欧股份子公司租用公司子公司大农机器部分厂房。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年 10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靖、张旭波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林仁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含子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800万元,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以上且未超过 3,000万元,故该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基于真实自有业务的需要,其定价根据市场定价为原则,双方协商定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定价公允性 上述定价原则符合公允定价的基本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租赁、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公司在预计额度内与关联方签订合同。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态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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