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农(831855):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农”、“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浙江大农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元
(一)基本情况 1、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滨海镇利欧路1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相荣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1日 经营范围:泵、园林机械、清洁机械设备、电机、汽油机、阀门、模具、五金工具、电气控制柜、成套供水设备、农业机械、机械设备、环保设备、电器零部件及相关配件的生产、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营销策划,进出口经营业务,实业投资。 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包括对其下属子公司的交易。 2、台州市路桥区横街玻璃钢制品厂 注册地址: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山后泮村 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李仙玲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0日 经营范围:玻璃钢制品、弯管机、喷雾器及配件制造、销售。 (二)关联关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台州市路桥区横街玻璃钢制品厂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公司。 (三)预计关联交易内容 1、向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加工劳务:公司向台州市路桥区横街玻璃钢制品厂采购少量生产所需零部件;因客户需求,偶尔向利欧股份采购少量水泵产品及部件。 2、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公司向利欧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提供部分清洗机械产品及陶瓷热喷涂服务。 3、房屋租赁:利欧股份子公司租用公司子公司大农机器部分厂房。 三、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基于真实自有业务的需要,其定价根据市场定价为原则,双方协商定价。关联交易定价不得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租赁、出售商品和提供 劳务,公司在预计额度内与关联方签订合同。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将按照公允原则进行定价,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靖、张旭波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林仁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含子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额为800万元,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未超过3,000万元,故该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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