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300015):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9:46:03 中财网
原标题:爱尔眼科: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亿元且不超过 3.00亿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6.98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3)。

鉴于公司 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6.98元/股调整为 26.83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截至 2024年 10月 24 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3年 10月 3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18.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10元/股,成交金额为 10,007,46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1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回购期间,公司定期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每月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2023-105,2024-001,2024-003,2024-005,2024-017,2024-035,2024-042、2024-050、2024-058、2024-069、2024-08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12,798,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最高成交价为 18.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6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19,647,679.3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时间及价格区间等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均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增加减少数量比例
无限售 条件流 通股7,905,004,11284.75% 12,798,6577,892,205,45584.62%
限售条 件流通 股1,422,010,38315.25%12,798,657 1,434,809,04015.38%
总股本9,327,014,495100.00%12,798,65712,798,6579,327,014,495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未来发生公司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等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证券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证明。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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