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601598):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2024-055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 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仅限于A股股东) ? 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请参见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的相关公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招商局广场B座11层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仅限于A股股东)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2024 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三)2024 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宜请参见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的相关公告。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或之前将会议出席通知(见附件2)送达本公司。股东可以亲自、通过邮寄或传真将该等出席通知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及地点: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在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将出席登记有关文件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11月13日)。 2、 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备置于下述联系地址。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本次股东大会登记地点。 (4)股东出席会议时亦需携带上述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或有效复印件,以备验证。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招商局广场B座10层(邮编100029)中国外运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8610-52295720 传真:8610-5229651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会议出席通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
2、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如受托人无法参加股东大会,同意受托人根据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转授并委托第三人投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第三人应根据受托人的意愿表决。 附件2:会议出席通知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出席通知 股东姓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 股 本人/本公司拟出席/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于2024年11月15日10:00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招商局广场B座11层1号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联系电话: 签 署: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中国外运股东名册所载的股东全名及地址。 2. 请填写所持中国外运的股数总数。 3. 请填妥并签署本出席通知,以邮寄或传真或亲自送递的方式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或之前送达中国外运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10号楼招商局广场 B座 10层,邮编 100029,或传真号码8610-52296519)。未能签署或寄回本出席通知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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