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000698):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部分议案的审查意见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部分议案的审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审慎的判断,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1、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制定《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公司制订的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公司风险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及职责,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形制订了应急处理预案,后续事项处理考虑周全,能够有效防范、降低风险,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吴粒(主任委员) 焦崇高、胡川、杨向宏、陶胜洋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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