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微(30005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宇微”或“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航宇微调整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2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8,978,102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2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1,705.6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494.36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年 3月 2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18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注 2: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且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账号:611360261)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3:2022年3月30日,卫星大数据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为 399020100100633287;2022年 4月 18日,公司将募集资金57,822,524.79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99020100100292986转至卫星大数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报告期末,卫星大数据公司使用该账户17,000,000.00元用于通知存款,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募投项目调整情况及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进度的原因 经 2020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1年 12月 31日;经 2021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3年 12月 31日;经 2023年 11月 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4年 12月 31日。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近年来受外部环境及政府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项目申报、卫星研制等工作较原计划有所延长,延缓了本项目的进程;另一方面,近年随着我国商业遥感类卫星数量的增加,行业竞争提升,用户对卫星数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寻求提供能满足当前以及未来较长时间用户需求的卫星数据,公司需要对后续卫星的指标和参数进行持续优化与改进,也延缓了后续卫星的研制进程。 综合考虑未来政府产业规划、相关市场环境、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结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公司现拟将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6年 6月 30日。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新的项目进度积极实施投资计划。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10月 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调整“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投资进度,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 2026年 6月 30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10月 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事项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做出的决策,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 2026年 6月 30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事项是公司考虑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多方面的影响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建设期延长不会改变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田民 刘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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