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300190):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4-118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2024年 10月 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月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额度为76,000 万元的授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额度为76,000 万元的授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事宜,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 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能环境”)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为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上述授信能够为杭能环境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杭能环境经营的持续稳定。现申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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