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300513):发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计划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金结构,公司拟参与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的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本项计划”),参与发行金额3000万元,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公司拟以特定专利与中技所开展特定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等一系列业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发行规模3000万元,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业务合作金额不超过3200万元(含利息),中关村担保对业务合作金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项目具体内容包括:公司将特定专利许可予中技所并接受中技所对特定专利再许可,公司以特定专利作为质押财产为中技所对公司的专利再许可提供质押担保等,并由中技所在许可协议项下对公司的债权及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计划。 本项目的具体交易条款、特定专利、业务合作金额、业务合作期限等要素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以公司与中技所、中关村担保最终签署的本项目交易文件为准。 二、本项计划授权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公司本项计划的顺利发行,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项计划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本项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政策环境、监管机构以及市场需要修订、调整本项目的方案,签署、修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以及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2、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计划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并办理赋予前述合同、文件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3、办理与本项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交易各方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3951109B 4、注册资本:31369.1155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0年06月27日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1101 7、法定代表人:钱苏晋 8、主营业务:综合能源服务、通信设计及提供物联应用解决方案 9、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公司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2397338 4、注册资本:4963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6日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4层 7、法定代表人:杨荣兰 8、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本公司与中关村担保无关联关系。 10、中关村担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中关村担保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项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资金需要,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项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提高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项计划。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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