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301148):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55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于 2024年 10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 9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刘苑龙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 9月 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拟提交股东大会的原《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取消原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23年 9月 18日至 2023年 9月 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 9月 2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 10月 9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 10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6、2024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7、2024年 10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条件成就及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监事会亦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由于激励对象中 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膜材料及膜组件板块营业收入不低于 0.8亿元且毛利率不低于 30%,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 100%;2023年膜材料及膜组件板块营业收入不低于 0.64亿元且毛利率不低于 30%,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 80%。经审计,公司 2023年膜材料及膜组件板块营业收入 7,093.60万元,毛利率 42.05%,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80%。公司需作废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30,200股。 3、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核结果进行评分,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结果,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股权结构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就本次归属、作废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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