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60531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4年 9月 23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受理序号: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2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沪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各时间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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