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00202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4-02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0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1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 1号海特国际广场 3号楼 1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25人,代表股份184,194,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62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汪华律师、薛祯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1,057,8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990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23人,代表股份73,136,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8%。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22人,代表股份9,680,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22人,代表股份9,680,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6%。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470,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71%;反对 2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1%;弃权425,1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56,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234%;反对2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46%;弃权425,1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20%。 该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汪华律师、薛祯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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